黄石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选聘公告

来源: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5-15
 

为提升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及时科学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黄石市卫健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共计1个岗位,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见《黄石市急救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此次选聘对象为黄石市卫健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有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的工作人员。

选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

2、本科(仅限本科)学历;

3、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05月15日9:00至05月19日17:00。

2.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05月15日9:00至05月20日17:00。

地点:市卫生健康委8405室(团城山桂林南路10号)

(二)报名、资格审核有关事项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选聘人员通过黄石市人事考试院官网(http://www.hsrsksy.com.cn)内发布的公告中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参加选聘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人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事业编制卡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照片为JPG格式,尺寸为2.5*3.5厘米)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

其中,身份证、毕业证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要求的条件进行报考。选聘岗位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本次选聘实行自愿报名,应聘人员本人所属单位应注意审核把关。应聘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和《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公示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统一在黄石市人事考试院官网(http://www.hsrsksy.com.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由用人单位以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且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2、为实现竞争择优,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需要取消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招聘的,由市急救中心提出申请,经市卫健委审核同意后,通过黄石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调整情况。

3、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成绩计算及查询。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也可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查询。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五、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无递补人选的,相应选聘岗位计划取消。

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含复检)费用由选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及备案。

根据此次参加选聘人员面试成绩,结合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由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统一在黄石市人事考试院官网(http://www.hsrsksy.com.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卫生健康委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1)拟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经考核,认为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的,退回原单位。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报请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至相应岗位。(2)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关解释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急救中心解释,咨询电话:0714-6361576。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此次公开选聘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1.《黄石市急救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