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黄石市新闻专业、文化艺术系列、 档案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人事考试院    发布时间:2020-10-12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黄职改办〔2020〕2号)精神,现就2020年度黄石市新闻专业、文化艺术系列、档案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新闻、文化艺术、档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现工作岗位和从事的专业进行对口 申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职称,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聘用(人事代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推荐申报;自由职业人员由具有资质的人事 档案代理机构推荐申报;中央、省在黄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人事 管理权限办理委托评审后可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职数管理

今年我市新闻、文化艺术、档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继续实行职数管 理。具体按照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黄职改办〔2020〕2号)文件规定执行(附件1、附件2)。

三 、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 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100号)、《湖北省图书、 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 〔2018〕120号)、《湖北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  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19〕8号)、  《湖北省文物博  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 〔2019〕9号)、  《湖北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  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19〕10号)、  《湖北省艺术系列 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 社职管〔2019〕7号)、  《湖北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119号)、 《湖北省档

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9号)。

四、 申报方式

采取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应将纸质材料报评委 员会办公室(市人事考试院607室),纸质材料按《中级职称评审材料 装订目录》(附件3)的顺序装订、报送,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申报人提供近期1 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注明姓名、单位,供办理资格证书使用。

五、 申报工作要求

(一)个人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 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并作出书面承诺(《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4)。申报人员手写填报《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首页须贴粘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打印、复印无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填报 《黄石市晋升_级职称综合评价一览表》 一式6份(填写1份,复印5份 ) 。

(二)审核工作要求

1、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 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推荐前,可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对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能力业绩及成果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用人单位推荐时,应将推荐 方案、推荐程序、推荐标准、推荐职数、推荐对象及个人业绩材料等事 项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 位分别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中 签署“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  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和 《黄石市晋升        ___级职 称综合评价一览表》中的“单位意见”栏中签署“已审核,同意推荐申 报 ”意见并签字盖章。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凡用人单位未按程序推 荐、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的, 一经查实,将相关问题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2、严格审查分级负责制。 严格执行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分级负责制。 市,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过程进行监管,并对岗位  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以及业绩等材料进行审核,其中: 市级行业  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相应评委会办公室; 县 ( 市 ) 区  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同级人社(职改)部门对 申报单位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破格、转评申报, “双肩挑”人员情况等资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相 应评委会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照申报条件标准对申报人员材料 复核,重点对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水测成绩等基本条件,  破格、转评申报,“双肩挑”等办理手续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并按管理权限报市职改部门备案。凡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的,各评委会办公室应将材料退回重新审查;在审核中玩忽职守,出现重大审查失误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六、评审材料受理起止时间

受理材料的时间:2020年10月27日-1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中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60元/人,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联系电话:市人事考试院0714-6532895  市职改办0714-6513182

附件:

1、2020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2、2020年度事业单位职称推荐申报人员花名册

3、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

4、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5、 学历学位信息登记表


黄石市新闻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黄石市文化艺术系列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黄石市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